保稅油可跨區供應,自貿區再有18項改革試點經驗全國推廣
2019-05-01 14:18 來源:第一財經
4月30日,《國務院關于做好自由貿易試驗區第五批改革試點經驗復制推廣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稱,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自貿試驗區所在省市和有關部門結合各自貿試驗區功能定位和特色特點,全力推進制度創新實踐,形成了自貿試驗區第五批改革試點經驗,將在全國范圍內復制推廣。
此次共有18項改革試點經驗全國復制推廣。自貿試驗區是中國擴大對外開放的“試驗田”,至此一共向全國推出了5批109項改革試點經驗。
根據《通知》,此次保稅燃料油跨港區供應模式將在全國復制推廣。
所謂的保稅燃料油跨港區供應模式,是指在供油企業按規定取得國內水路運輸相關資質后,對跨港區船舶油料供受作業單位備案情況予以互認,即供受作業單位在兩地海事、海關部門進行備案后就可以在兩地范圍內開展保稅燃料油直供作業,建立常態化信息溝通機制,統一執法標準。
此前,在浙江自貿試驗區推出的保稅燃油料跨地區直供措施,允許供油企業不經過中轉,直接為舟山以外地區的國際航行船舶供應保稅燃料油,包括寧波、南京、上海,以及杭州海關關區內的嘉興、溫州、臺州等地。
數據顯示,目前,舟山已有12家保稅船用燃料油經營資質企業,2018年度舟山海關保稅船用燃料油供應量為359.29萬噸,比上年增長96.51%,占全國保稅船用燃料油供應總量1180萬噸的近1/3。其中,去年1~11月份,舟山口岸保稅船用燃料油跨關區供油量156.53萬噸,同比增長141.91%。
此外,《通知》還提出,優化進境保稅油檢驗監管制度也將在全國推廣。具體而言,就是對高信用企業簡化數重量鑒定、品質檢驗監管。
其中,在數重量檢驗方面,根據貨物流轉方式制定實施差別化通關監管措施,對復出境的保稅油作備案管理,采信進出口商品檢驗鑒定機構的檢驗結果,對轉進口的保稅油按照一般貿易進口實施法定檢驗和數重量鑒定;
在品質檢驗方面,對高信用企業的轉進口批次多、間隔短、品質穩定的貨物,降低檢驗頻次。將保稅油儲運企業和報關企業納入海關統一的企業信用管理制度,根據企業信用等級實施差別化海關監管措施,對高信用企業實施通關便利化措施。對高信用企業適用保稅油轉進口“集中檢驗、分批核銷”、現場實驗室快速檢驗、優先辦理通關放行手續等檢驗便利政策。
另據了解,自2013年上海自貿實試驗區掛牌以來5年多時間里,自貿試驗區一共貢獻了5批109項改革試點經驗。
《通知》也提出,各地區、各部門要深刻認識復制推廣自貿試驗區改革試點經驗的重大意義,將復制推廣工作作為貫徹新發展理念、推動高質量發展、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的重要舉措,更大力度轉變政府職能,全面提升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著力推動制度創新,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激發市場活力,逐步構建與我國開放型經濟發展要求相適應的新體制、新模式,推動形成全面開放新格局,不斷增強經濟創新力和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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