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調查比利時、法國港口企業免稅事宜
2016-07-15 11:36 來源:cnss
歐盟委員會近日就比利時、法國對各自法律適用下的港口企業進行免稅行為是否符合歐盟國家援助條例開展調查,以及認定該做法是否對一些領域的公司相校歐盟其它成員國的競爭對手創造了競爭優勢。負責競爭政策的委員會成員 Margrethe Vestager說道:“港口在歐盟經濟中占有重要地位。我們的競爭規則反映并允許成員國在投資援助下建造或升級港口設施。但是,免稅不應該使得某些港口對比歐洲其它港口享有不公平的競爭優勢,導致競爭扭曲。”
跨境競爭在港口業中很重要,并且委員會也致力于確保在這一重要領域的平衡。
港口主要活動是運輸貨物與乘客,同時也為航運公司,造船廠和其他公司提供基礎設施。港口基礎設施的商業運作構成了一個經濟活動,港口應該為此支付公司稅,就像其他公司一樣。然而,港口也開展一些關系到國家責任的活動如安全,監視與交通控制。這樣的活動屬于歐盟國家援助控制的范圍之外。港口企業免稅從商業活動中賺取利潤,這使得他們相比于歐盟其他成員國有了選擇性優勢,因此就涉及到歐盟條例范圍。在比利時,很多的海域和內河港口(尤其是Antwerp,Bruges,Brussels,Charleroi,Ghent,Liège,Namur and Ostend港,還有 Hainaut Province 和 Flanders運河港口)已經被免征一般企業所得稅。這些港口擁有不同的稅收制度,具有不同的基礎和稅率,導致比利時港口企業相比于比利時其他企業,商業活動稅收整體處于較低水平。
在法國,大多數港口,特別是11個“沿海港口”(Bordeaux,Dunkerque,La Rochelle, Le Havre,Marseille,Nantes – Saint-Nazaire 和 Rouen,Guadeloupe,Guyane,Martinique and Réunion),“巴黎自主港口”和工商業商會運營的港口,全都免征企業所得稅。這顯而易見地導致了法國港口企業相比于法國其他企業,商業活動稅收整體處于較低水平。
2016年1月,在對歐盟成員國的港口功能和稅收的調查后,歐盟委員會要求比利時和法國將他們的港口企業取消免稅,以跟歐盟規則接軌。比利時和法國不同意按照委員會意向調整其稅收法,委員會現在已經開展深入研究,以評估其最初的顧慮是否被證實。
深入調查的開展給予兩成員國機會和利害關系第三方——如受益人或競爭對手——以評估成員國免稅政策,特別是對經濟本質的分析和對競爭和貿易的影響。在此也沒有預判調查結果。
在1958年歐盟成立之前,比利時和法國的措施就已經出臺,其援助被稱為“現存援助”。這意味著委員會不能要求比利時和法國恢復過去的援助,或者在委員會通過最終決議之前的任何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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