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放寬國家援助港口規則恐將扭曲市場
2017-05-19 10:42 來源:中國船檢
據了解,修訂后的歐盟國家援助規則允許歐盟成員國港口可以獲得最多1.5億歐元的國家援助補貼用于投資。對此,英國港口協會(BPA)警告稱,歐盟放寬國家援助港口規則的條件恐將扭曲市場。
近日,歐盟委員會(The European Commission)表示,正在對歐盟國家援助規則進行修訂,今后將允許歐盟成員國向海港項目投資最多1.5億歐元(約合1.67億美元)的援助資金,而不需要提交歐盟當局審批。同時,內陸港口可以接收最多4000萬歐元的國家援助資金,也不需要向監管部門提交報告。
歐盟委員會宣稱,港口和機場均可通過一般集體豁免條例(GBER)來簡化公共投資和保持競爭力。
歐盟委員會表示,想要獲得此豁免權是有前提條件的。例如,政府只可以投資某些出現資金缺口的港口,并且只可持有特定比例的投資份額,具體比例將取決于不同的因素,包括港口的占地大小及位置等。值得注意的是,除了疏浚作業以外,國家援助只可以用作投資,而不可以用作維護。
英國港口協會首席執行官Richard Ballantyne警告稱,大量的公共補貼將扭曲港口市場的競爭,而GBER的修訂并未對潛在的市場扭曲做出更多限制,BPA對此表示非常失望。“GBER意味著對疏浚作業的援助補貼可獲豁免權。許多英國的港口表示擔憂,加大對歐洲港口的投資項目和維修疏浚作業的援助補貼將對英國的私營港口業帶來潛在的不利影響。”
-
暫無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