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推廣應用新能源 構建低碳交通運輸體系
2022-01-21 14:21 來源:交通運輸部
1月21日,交通運輸部印發《綠色交通“十四五”發展規劃》提出,到2025年,交通運輸領域綠色低碳生產方式初步形成,基本實現基礎設施環境友好、運輸裝備清潔低碳、運輸組織集約高效,重點領域取得突破性進展,綠色發展水平總體適應交通強國建設階段性要求。
發展目標
到2025年,交通運輸領域綠色低碳生產方式初步形成,基本實現基礎設施環境友好、運輸裝備清潔低碳、運輸組織集約高效,重點領域取得突破性進展,綠色發展水平總體適應交通強國建設階段性要求。
生態保護取得顯著成效,交通基礎設施與生態環境協調發展水平進一步提升,全生命周期資源消耗水平有效降低;營運車輛及船舶能耗和碳排放強度進一步下降,新能源和清潔能源應用比例顯著提升;交通運輸污染防治取得新成效,營運車船污染物排放強度不斷降低,排放總量進一步下降;客貨運輸結構更趨合理,運輸組織效率進一步提升,綠色出行體系初步形成;綠色交通推進手段進一步豐富,行業綠色發展法規制度標準體系逐步完善,科技支撐能力進一步提高,綠色交通監管能力明顯提升。
“十四五”期具體發展目標
序號/指標類型/指標名稱/2025年目標值/指標屬性
1/減污降碳/營運車輛單位運輸周轉量二氧化碳(CO2)排放較2020年下降率(%)/5/預期性
2/減污降碳/營運船舶單位運輸周轉量二氧化碳(CO2)排放較2020年下降率(%)/3.5/預期性
3/減污降碳/營運船舶氮氧化物(NOx)排放總量較2020年下降率(%)/7/預期性
4/用能結構/全國城市公交、出租汽車(含網約車)、城市物流配送領域新能源汽車占比(%)/72、35、20/預期性
5/用能結構/國際集裝箱樞紐海港1新能源清潔能源集卡占比(%)/60/預期性
6/——/長江經濟帶港口和水上服務區當年使用岸電電量較2020年增長率(%)/100/預期性
7/運輸結構/集裝箱鐵水聯運量年均增長率(%)/15/預期性
8/——/城區常住人口100萬以上城市中綠色出行2比例超過70%的城市數量(個)/60/預期性
備注:國際集裝箱樞紐海港指上海港、大連港、天津港、青島港、連云港港、寧波舟山港、廈門港、深圳港、廣州港、北部灣港、洋浦港11個港口。
主要任務
優化空間布局,建設綠色交通基礎設施
優化交通基礎設施空間布局。強化國土空間規劃對交通基礎設施規劃建設的指導約束作用,推動形成與生態保護紅線相協調、與資源環境承載力相適應的綜合立體交通網。進一步加強交通基礎設施規劃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保障規劃實施與生態保護要求相統一。強化交通建設項目生態選線選址,將生態環保理念貫穿交通基礎設施規劃、建設、運營和維護全過程,合理避讓具有重要生態功能的國土空間。建設集約化、一體化綠色綜合交通樞紐。合理有序開發港口岸線資源,發展集約化和專業化港區,促進區域航道、錨地和引航等資源共享共用。
深入推進綠色港口和綠色航道建設。全面提升港口污染防治、節能低碳、生態保護、資源節約循環利用及綠色運輸組織水平,持續推進綠色港口建設工作,鼓勵有條件的港區或港口整體建設綠色港區(港口)。推動內河老舊碼頭升級改造,積極推進散亂碼頭優化整合和有序退出,鼓勵開展陸域、水域生態修復。加大綠色航道建設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和新結構引進和研發力度,積極推動航道治理與生境修復營造相結合,加快推廣航道工程綠色建養技術,優先采用生態影響較小的航道整治技術與施工工藝,推廣生態友好型新材料、新結構在航道工程中的應用,加強水生生態保護,及時開展航道生態修復和生態補償。探索建設集岸電、船用充電、污染物接收、LNG加注等服務于一體的內河水上綠色航運綜合服務區。開展旅游航道建設,打造一批具有特色功能的旅游航道和水上旅游客運線路。
優化交通運輸結構,提升綜合運輸能效
持續優化調整運輸結構。加快推進港口集疏運鐵路、物流園區及大型工礦企業鐵路專用線建設,推動大宗貨物及中長距離貨物運輸“公轉鐵”“公轉水”。推進港口、大型工礦企業大宗貨物主要采用鐵路、水運、封閉式皮帶廊道、新能源和清潔能源汽車等綠色運輸方式。統籌江海直達和江海聯運發展,積極推進干散貨、集裝箱江海直達運輸,提高水水中轉貨運量。
提高運輸組織效率。深入推進多式聯運發展,推進綜合貨運樞紐建設,推動鐵水、公鐵、公水、空陸等聯運發展。推進多式聯運示范工程建設,加快培育一批具有全球影響力的多式聯運龍頭企業。探索推廣應用集裝箱模塊化汽車列車運輸,提高多式聯運占比。推動城市建筑材料及生活物資等采用公鐵水聯運、新能源和清潔能源汽車等運輸方式。繼續開展城市綠色貨運配送示范工程建設,鼓勵共同配送、集中配送、分時配送等集約化配送模式發展。引導網絡平臺道路貨物運輸規范發展,有效降低空駛率。
其中,在優化調整運輸結構行動方面,深入推進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晉陜蒙煤炭主產區運輸綠色低碳轉型。進一步加快推進港口、大型工礦企業“公轉鐵”“公轉水”,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沿海主要港口礦石、焦炭采用鐵路、水運和封閉式皮帶廊道、新能源汽車運輸比例達到70%以上。晉陜蒙煤炭主產區具有鐵路專用線的大型工礦企業煤炭、礦石、焦炭等綠色運輸比例大幅提升,出省運距500公里以上的煤炭和焦炭鐵路運輸比例力爭達到80%以上。
加快推進長三角地區、粵港澳大灣區鐵水聯運發展。加快水水中轉碼頭及疏港鐵路建設,大幅提高集裝箱水水中轉和鐵水聯運比例,集裝箱鐵水聯運量年均增長15%以上。
推廣應用新能源,構建低碳交通運輸體系
加快新能源和清潔能源運輸裝備推廣應用。加快推進城市公交、出租、物流配送等領域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新增或更新的公交、出租、物流配送等車輛中新能源汽車比例不低于80%。鼓勵開展氫燃料電池汽車試點應用。推進新增和更換港口作業機械、港內車輛和拖輪、貨運場站作業車輛等優先使用新能源和清潔能源。推動公路服務區、客運樞紐等區域充(換)電設施建設,為綠色運輸和綠色出行提供便利。因地制宜推進公路沿線、服務區等適宜區域合理布局光伏發電設施。深入推進內河LNG動力船舶推廣應用,支持沿海及遠洋LNG動力船舶發展,指導落實長江干線、西江航運干線、京杭運河LNG加注碼頭布局方案,推動加快內河船舶LNG加注站建設,推動沿海船舶LNG加注設施建設。因地制宜推動純電動旅游客船應用。積極探索油電混合、氫燃料、氨燃料、甲醇動力船舶應用。
促進岸電設施常態化使用。加快現有營運船舶受電設施改造,不斷提高受電設施安裝比例。有序推進現有碼頭岸電設施改造,主要港口的五類專業化泊位,以及長江干線、西江航運干線2000噸級以上碼頭(油氣化工碼頭除外)岸電覆蓋率進一步提高。加強低壓岸電接插件國家標準宣貫和實施,出臺《港口岸電設施運行維護技術規范》,加強岸電設施檢測與運營維護。嚴格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修訂《港口和船舶岸電管理辦法》,加強岸電使用監管,確保已具備受電設施的船舶在具備岸電供電能力的泊位靠泊時按規定使用岸電。
堅持標本兼治,推進交通污染深度治理
持續加強船舶污染防治。嚴格落實船舶大氣污染物排放控制區各項要求,會同相關部門保障船用低硫燃油供應,降低船舶硫氧化物、氮氧化物、顆粒物和揮發性有機物等排放,適時評估排放控制區實施效果。推進船舶大氣污染物監測監管試驗區建設,加強船舶污染設施設備配備及使用情況監督檢查。持續推進港口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設施有效運行,并確保與城市公共轉運處置設施順暢銜接,積極推進船舶污染物電子聯單管理,提高船舶水污染物聯合監管信息化水平。嚴格執行長江經濟帶內河港口船舶生活垃圾免費接收政策。分級分類分區開展400總噸以下內河船舶的防污染設施改造和加裝。嚴格執行船舶強制報廢制度,鼓勵提前淘汰高污染、高耗能老舊運輸船舶。
進一步提升港口污染治理水平。統籌加強既有碼頭自身環保設施維護管理和新建碼頭環保設施建設使用,確保穩定運行,推進水資源循環利用。加快推進干散貨碼頭堆場防風抑塵設施建設和設備配置。有序推進原油、成品油碼頭和船舶油氣回收設施建設、改造及使用,完善操作管理規定和配套標準規范。提升水上化學品洗艙站運行效果,鼓勵西江航運干線布局建設水上洗艙站,提高化學品洗艙水處置能力。
堅持創新驅動,強化綠色交通科技支撐
推進綠色交通科技創新。構建市場導向的綠色技術創新體系,支持新能源運輸裝備和設施設備、氫燃料動力車輛及船舶、LNG和生物質燃料船舶等應用研究;加快新能源汽車性能監控與保障技術、交通能源互聯網技術、基礎設施分布式光伏發電設備及并網技術研究。深化交通污染綜合防治等關鍵技術研究,重點推進船舶大氣污染和碳排放協同治理、港口與船舶水污染深度治理、交通能耗與污染排放監測監管等新技術、新工藝和新裝備研發。推進交通廊道與基礎設施生態優化、路域生態連通與生態重建、綠色建筑材料和技術等領域研究。推進綠色交通與智能交通融合發展。推進交通運輸行業重點實驗室等建設,積極培育國家級綠色交通科研平臺。鼓勵行業各類綠色交通創新主體建立創新聯盟,建立綠色交通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機制。
加快節能環保關鍵技術推廣應用。加大已發布的交通運輸行業重點節能低碳技術推廣應用力度,持續制定發布交通運輸行業重點節能低碳技術目錄,重點遴選一批減排潛力大、適用范圍廣的節能低碳技術,強化技術宣傳、交流、培訓和推廣應用。依托交通運輸科技示范工程強化節能環保技術集成應用示范與成果轉化。
健全綠色交通標準規范體系。修訂綠色交通標準體系,加強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新工藝等方面標準的有效供給。在資源節約利用方面,制修訂新能源車輛蓄電池、瀝青路面材料和建筑垃圾循環利用等標準;在節能降碳方面,制修訂營運車船和港口機械裝備能耗限值準入、新能源和燃料電池營運車輛技術要求、城市軌道交通綠色運營等標準;在污染防治方面,配合制修訂港口、營運車船、服務區、汽車維修等設施設備污水、廢氣排放限值等標準;在生態保護方面,制修訂公路、港口及航道等設施的生態保護等標準。
健全推進機制,完善綠色交通監管體系
完善綠色發展推進機制。健全完善交通運輸部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組織領導體系,強化部門協同聯動。制定交通運輸綠色低碳發展行動方案等政策文件。統籌開展交通運輸領域碳減排和碳達峰路徑、重大政策與關鍵技術研究。探索碳積分、合同能源管理、碳排放核查等市場機制在行業的應用。
強化綠色交通評估和監管。完善綠色交通統計體系,推進公路、水運、城市客運等能耗、碳排放及污染物排放數據采集。鼓勵統籌既有監測能力,利用在線監測系統及大數據技術,建設監測評估系統。結合國家能源消費總量和強度目標“雙控”考核、交通運輸綜合督查等,完善評估考核方案及管理制度,重點針對碳達峰工作以及優化運輸結構、船舶及港口污染防治、新能源運輸裝備、綠色出行等重點任務推進情況開展檢查與評估。依托交通運輸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強化綠色交通監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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