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港江陰港區兩泊位工程使用港口岸線獲批
2019-06-24 13:42 來源:福建省交通運輸廳
福建省福州港江陰港區12-3號、12-4號泊位工程使用港口岸線近日獲福州新區管委會批復。項目建設為3千噸級液體化工泊位2個,設計年通過能力80萬噸,使用港口岸線長285米。
根據福州新區發展要求,省政府于2016年將港口非深水岸線使用審批(3000噸級以上泊位)等省級審批權限下放至福州新區,福州新區管委會及時出臺了承接實施方案經福州市政府印發。在我廳及省港航局積極指導和省福州港口局密切配合下,福州新區管委會完成首個水運工程項目岸線審批,為做好新區其它水運項目管理權限承接工作提供了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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