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盛集團所持上港集團3.14%股權無償劃轉 充實社保基金
2021-01-06 15:14 來源:上港集團
1月5日晚間,上港集團(600018.SH)發布公告稱,同盛集團將持有的公司3.14%股權無償劃轉給上海市財政局持有,作為上海市國資委履行劃轉上港集團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義務;同盛集團將持有的公司股權中的1.72%股權無償劃轉給上海市國資委持有。劃轉前,上海同盛集團持有上港集團4.86%股權,經全部劃轉后,不再持有上港集團股份。
上港集團公告稱,公司于2021年1月4日收到由公司實際控制人(控股股東)上海市國資委抄送上港集團的《關于上海同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所持上海國際港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國有股權無償劃轉有關問題的批復》(滬國資委產權[2020]464號);由上海市國資委,以及上海市財政局、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聯合印發的《關于劃轉上海國際港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國有資本有關事項的通知》(滬國資委產權[2020]465號)。根據上述兩份文件內容要求:
(一)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實施方案的通知》(國發[2017]49號)《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資委稅務總局證監會關于全面推開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工作的通知》(財資[2019]49號)和《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上海市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實施方案〉的通知》(滬府發[2020]3號)要求,積極穩妥做好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工作,經上海市財政局、上海市國資委、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確認,將同盛集團持有的上港集團11.25億股股份(占上港集團總股本的4.86%)中的7.27億股國有股份(占上港集團總股本的3.14%)無償劃轉給上海市財政局持有,作為上海市國資委履行劃轉上港集團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義務,并委托上海國有資本投資有限公司進行專戶管理。此次國有股權劃轉以2019年12月31日為基準日。
(二)將同盛集團持有的上港集團11.25億股股份(占上港集團總股本的4.86%)中的3.99億股國有股份(占上港集團總股本的1.72%)無償劃轉給上海市國資委持有。
此次國有股份劃轉完成后,上海市國資委仍為公司實際控制人(控股股東),上海市國資委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數量為76.66億股,占公司總股本的33.08%。上海市財政局直接持有公司7.27億股國有股份,占公司總股本的3.14%。同盛集團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上港集團是我國的港口龍頭企業,2020年,上海港集裝箱吞吐量連續11年蟬聯世界第一。2020年上海港集裝箱吞吐量達4350萬標準箱,其中,國際中轉完成超530萬TEU,同比增長超14%,水水中轉比達到51.6%,同比增長約3%;內貿箱突破600萬TEU,同比增長約15%。
上海同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于2002年4月1日成立,公司注冊資金85.28億,由上海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上海國際(集團)有限公司、上海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共同出資組建。同盛集團是上海市級國有投資控股公司,是洋山深水港投資、開發、建設的主體。
-
暫無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