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港口資源整合工作方案出爐 設立省港口集團
2019-07-02 14:44 來源:微港口
近日,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了《江西省港口資源整合工作方案》提出要盡快改變江西省港口資源分散、各自發展、實力不強的局面,實現抱團發展、融合發展、一體發展。方案主體內容如下:
總體目標:堅持政府指導、市場運作、合作共贏的原則,加強資源統籌配置,改善港口供給結構,促進航運物流要素集聚,逐步實現全省港口布局、運營、管理、服務一體化發展,推動港口、產業、城市統籌協調發展。依托贛江、信江全面三級航道通航,充分發揮高等級航道航運優勢,建立集約高效運行管理體系,實現全省港口“一省一港一主體”一體化發展目標,構建全省港口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統一運營、統一管理的“四統一”發展模式。
整合范圍:按照“整合存量、歸口增量”的原則,逐步實現統一規劃、集約利用、有序開發、科學利用港口資源的要求,對規劃高等級航道范圍內的九江港、南昌港兩個全國性主要港口和贛州港、吉安港、宜春港、上饒港、鷹潭港等區域重要港口的貨運碼頭,實施資源整合。
五大實施任務
(一)明確港口資源整合主體。以江西省港航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省港投集團)為出資人,設立江西省港口發展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省港口集團)。在省港口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的領導下,加快組建省港口集團,制定公司章程,完成工商注冊登記。此項工作2019年9月底前完成。
(二)穩妥推進港口資源整合
1.新建碼頭歸口建設運營。自工作方案印發之日起,各相關部門原則上停止受理除省港口集團之外其他業主的港口貨運碼頭建設項目前期的審批、核準備案等相關工作,已取得各項審批尚未開工的貨運碼頭項目停止開工建設;確要開工建設的,須報江西省港口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批同意。
2.現有碼頭全面整合。由相關設區市政府組織對轄區內現有港口貨運公用碼頭基本情況全面核查,建立臺賬-----此項工作2019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與各公用貨運碼頭業主開展商談,以合理的條件,通過并購、重組、參股等方式,統一將碼頭資產、經營、管理歸并移交省港口集團。-----此項工作2020年5月底前基本完成;組建管理團隊,完善治理結構,健全管理制度,實現實質性運營管理。-----此項工作2020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
(三)積極引進戰略投資者。以資本為紐帶,通過采取入股、股權購買、參股建設、合作經營等方式,引進戰略投資者,參與全省貨運港口資源整合、建設、運營和管理。
(四)整合非公用碼頭。各相關設區市可根據實際情況按照港口總體規劃對轄區行政執法專用碼頭、旅游碼頭進行整合,提高岸線使用效率。
(五)深入開展非法碼頭整治。2019年6月底前完成取締類非法碼頭拆除工作,并同步開展取締類非法碼頭的復綠工作;2019年12月前完成規范、提升類碼頭的規范提升工作;2020年6月底前完成贛江、信江高等級航道和鄱陽湖沿岸的非法碼頭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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