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港集團與寧波舟山港簽署戰略合作協議 實現一體化協同發展
2020-03-26 12:53 來源:上港集團
上港集團(600018.SH)近日發布公告稱,基于公司參與認購寧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寧波舟山港”)非公開發行股份事宜,上港集團與寧波舟山港于3月24日簽訂了《寧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與上海國際港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之戰略合作協議》,雙方將在港口綜合開發、建設、運營、管理等領域,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展開戰略合作。
據了解,此次雙方將在港口綜合開發、建設、運營、管理等領域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展開戰略合作。合作方式包括:
上港集團認購寧波舟山港非公開發行的股份;寧波舟山港將與上港集團協商參與小洋山港區綜合開發;雙方將以上海港航股權投資有限公司為平臺在港航、交通、能源等領域及相關項目開展投資合作;雙方將在子公司層面,尋求雙方子公司的投資及業務合作;雙方同意建立管理層不定期會晤和溝通機制,討論現有合作情況、未來合作需求等戰略合作事宜。
其中,寧波舟山港此次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的數量不超過2,634,569,561股(即寧波舟山港發行前總股本的20%),并以中國證監會最終核準發行的股票數量為準。上港集團擬認購本次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發行數量為寧波舟山港于本次非公開發行后總股份數的5%,認購金額不超過人民幣37億元;但若因寧波舟山港股價上漲導致按人民幣37億元的認購比例不足前述5%的,則按人民幣37億元認購所對應實際比例的股份。
本次非公開發行結束后,上港集團將參與寧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經營管理的安排。上港集團登記為寧波舟山港股東之日起,上港集團依法享有寧波舟山港章程賦予的包括董事提名權在內的各項股東權利。上港集團有權根據寧波舟山港章程規定提名一名非獨立董事。
此前,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長江三角洲區域一體化發展規劃綱要》明確指出“加強沿海沿江港口江海聯運合作與聯動發展,鼓勵各港口集團采用交叉持股等方式強化合作,推動長三角港口協同發展。”雙方戰略合作將以資本為紐帶,實現長三角區域港口資源的戰略重組,推動長三角港口協同發展。雙方戰略合作將以寧波舟山港為合作平臺,引入上港集團作為戰略投資者,整合港口資產,實現優勢互補,以提高港口資源的科學開發利用水平,助力寧波舟山港未來發展。
此次雙方合作目標旨在全面落實《長江三角洲區域一體化發展規劃綱要》中“圍繞提升國際競爭力,加強滬浙杭州灣港口分工合作,以資本為紐帶深化滬浙洋山開發合作,做大做強上海國際航運中心集裝箱樞紐港,加快推進寧波舟山港現代化綜合性港口建設”的精神,通過本次非公開發行及后續戰略合作,增強港口群聯動協作成效,更好地服務長江經濟帶,增強服務全國的能力。
上港集團表示,上述協議為框架協議,雙方將針對協議約定范圍展開具體項目合作。協議的簽署符合公司的戰略發展需要,將對公司產生積極影響,有利于公司的長遠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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