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珠三角9市37個港口實行啟運港退稅政策
2020-10-13 18:52 來源:中國水運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近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會議決定從今年10月1日至2023年底,對在南沙自貿片區開展國際航運保險業務給予一定稅收優惠;從10月1日起,對以珠三角9市37個港口為啟運港、以南沙保稅港區和前海保稅港區為離境港的水運貨物實行啟運港退稅政策,減少企業資金占壓成本。
啟運港退稅政策,是出口退稅程序的一項創新改革措施。一般情況下,出口退稅為將貨物運到出口港口(通常是海港,樞紐港)并辦理結關手續以后方能退稅,而啟運港退稅政策則是從運出啟運港(通常是小碼頭,比如佛山港肇慶港江門港等)時即視同出口并可辦理退稅手續。以南沙保稅港區(現已升級為南沙綜合保稅區)為例,國內水運貨物只要確認離開啟運港運往南沙綜合保稅區南沙海港出口,即視為離境出口,可就地辦理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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