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門聯合印發管理辦法規范多式聯運示范工程創建工作
2022-03-16 15:04 來源:交通運輸部網站
3月14日,交通運輸部網站發布了交通運輸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印發了《多式聯運示范工程管理辦法(暫行)》(以下簡稱《管理辦法》),進一步規范多式聯運示范工程創建程序及要求。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據悉,自2015年起,交通運輸部聯合國家發展改革委啟動多式聯運示范工程創建工作,已正式命名32個示范工程,正在組織38個項目開展示范創建。通過示范工程建設,充分調動了地方人民政府和大型物流企業的積極性,有效推動了全國多式聯運發展水平的快速提升。為進一步規范示范創建工作,優化創建程序,細化創建要求,交通運輸部聯合國家發展改革委制定了《管理辦法》。
《管理辦法》共有六章二十四條,包括總則、申報及評選、組織實施、驗收與命名、動態評估和附則。
?總則。明確了《管理辦法》制定的目的和適用范圍、創建主體和相關責任,提出了公開、公平、公正的管理原則。
?申報及評選。明確了企業申報條件和申報程序,及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發展改革部門的職責分工。
?組織實施。明確了3年的示范工程創建周期,實施企業應按照申報方案開展創建,省級主管部門應對項目進行動態監測和跟蹤督導,交通運輸部將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適時開展工作督導和績效評估。提出了創建任務變更調整程序和要求,明確了部級和地方部門對示范工程創建的支持政策。
?驗收與命名。明確了“企業自評、市級初審、省級審核、部級驗收”的驗收工作程序。驗收通過的示范工程,由交通運輸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命名“國家多式聯運示范工程”。對未通過驗收的示范工程,給予1年的延續創建期;對延續創建期結束后驗收仍未通過或發現弄虛作假的示范創建工程,取消其創建資格。
?動態評估。建立了自示范工程獲得稱號起每3年開展評估的動態評估機制,規范了評估流程和具體要求。
?附則。明確了文件解釋部門和實施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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