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補領域的空白!《北京船舶司法出售公約》舉行簽約儀式
2023-09-06 13:16 來源:人民網
9月5日,《北京船舶司法出售公約》簽約儀式在京舉行。34個國家和地區的代表團來京參加簽約儀式,包括中國、瑞士、新加坡、沙特阿拉伯、利比里亞、洪都拉斯等在內的15個國家和地區成為公約的首批簽約方。該公約此后將在紐約聯合國總部開放供各國簽署。該公約旨在統一和協調船舶司法出售的國際效力,填補了國際海事立法在這一領域長期存在的空白。公約的簽署以及隨后的生效必將對航運業產生重要的影響。
《北京船舶司法出售公約》由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歷時四年研究起草,經聯合國大會于2022年12月審議通過。公約旨在解決船舶司法出售跨境承認問題,確保船舶司法出售中買受人的所有權在其他締約國得到承認,增強了相關權利的穩定性,有利于保護金融機構進行船舶融資的積極性,促進國際航運及貿易發展。該公約是海商領域首個以中國城市命名的聯合國公約,是中國踐行真正的多邊主義、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真實寫照。
據介紹,《北京船舶司法出售公約》從2007年由中國海商法協會在國際海事組織最初提出動議,到2022年正式通過,經歷多年研商、談判,充分考慮了不同國家、不同法系的立法和司法,填補了船舶司法出售國際效力方面的空白,這是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的積極努力,同時也是中方長期深度參與和推動的結果。
《北京船舶司法出售公約》對“司法出售的清潔物權效力”“司法出售后船舶的注銷或登記”“司法出售后不得扣船”等制定了統一規則。其基本規則是,在某一締約國進行的司法出售,如果其具有授予購買人清潔物權的效力,則在所有其他締約國都將具有同樣的效力。
公約制度訂有確立司法出售完成后如何賦予司法出售以效力的補充規則。第一項規則是,船舶登記處應購買人請求注銷船舶登記或轉移登記。第二項規則是,禁止因先前存在的權利或利益(即因出售而消滅的權利或利益)產生的請求而扣押船舶。第三項規則是,授予司法出售國法院審理對司法出售提出的質疑的專屬管轄權。
當前,上海國際航運中心建設正處在從“基本建成”向“全面建成”邁進的關鍵節點。《北京船舶司法出售公約》的簽署和生效,將有助于優化上海的航運服務,提供更加公正、透明和高效的國際船舶司法出售規則,從而吸引更多的航運企業和投資者;真正惠及航運市場主體,進一步優化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營商環境,提升上海作為國際航運中心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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