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地區與泛珠三角的區域合作步上新臺階 國務院3月發布了《關于深化泛珠三角區域合作的指導意見》(下稱《意見》),進一步加強泛珠三角地區——包括福建、江西、湖南、廣東、廣西、海南、四川、貴州、云南等九省份以及香港與澳門之間的合作...【詳細】 港澳 泛珠三角 區域合作 2016-05-03 13:47:33116 轉發 [上一頁] [下一頁] 目前在第1頁, 共有1頁, 跳轉至第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