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名單船企監督管理辦法10月1日起實施
2016-09-07 10:50 來源:工信部
9月5日,工信部網站發布《船舶行業規范企業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方法),方法稱為加強符合《船舶行業規范條件》企業的動態管理,規范監督檢查、變更、整改、撤銷公告等管理事項及程序,工信部制定了《船舶行業規范企業監督管理辦法》,該方法自2016年10月1日起實施。
此次公布的《船舶行業規范企業監督管理辦法》的對象是對已公告的符合《船舶行業規范條件》的船舶建造企業(即白名單船企),核心內容包括包括監督檢查、變更、整改、撤銷公告等管理事項及程序,其中最主要的是提出了符合撤銷白名單船企的具體條件,包括:
1、一年以上未交付民用船舶、且既無新接民用船舶訂單、又無已開工在建民用船舶的;
2、兩年以上未交付民用船舶、且無新接民用船舶訂單的;
3、已停產,并宣布破產或進入破產清算程序的;
4、被兼并,無獨立法人資格的;
5、填報相關資料有重大弄虛作假行為的;
6、拒絕接受監督檢查的;
7、不能保持符合《船舶行業規范條件》,并且拒絕整改或在規定期限內整改仍未達到要求的;
8、發生經相關政府部門認定的重大責任事故并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
9、發生其他不符合《船舶行業規范條件》要求的重大事項的。
據了解,工信部此前總計公布了三批“白名單”船廠,總共71家船企入圍。初步統計,截止目前為止,已確定停產1家,破產重整6家,合并重組4家。除此以外,還有多家船廠目前面臨困境。而隨著《船舶行業規范企業監督管理辦法》的正式公布,一批“問題”白名單船企遭淘汰的可能性大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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