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簽署《“無訟港區、合規港企”共治共建合作框架協議》
2024-01-16 14:43 來源:天津港集團
1月15日,天津港集團與濱海新區法院、市港航管理局簽署《“無訟港區、合規港企”共治共建合作框架協議》。濱海新區法院黨組書記、院長李雪春,市港航局黨組書記、局長王洪海,副局長杜二鵬,天津港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褚斌,副董事長梁永岑出席簽約儀式。
此次框架協議的簽署是三方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來港視察重要指示精神,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推進港產城融合發展的部署要求,聚焦服務保障天津北方國際航運核心區建設,以司法之為服務保障世界一流智慧港口、綠色港口建設,構建“以港促業興城、港產城相互賦能”新格局的重要途徑,是司法機關和執法部門保障企業發展、提升區域營商環境的創新舉措,也是各方積極推進共治共建工作的新里程碑。根據協議,三方將進一步發揮共同締造、訴源治理功效,圍繞監管協同、信息共享、多元解紛、合規指引、日常聯絡等方面形成長效聯動機制,做實能動司法,助力提升港區企業依法治理水平。
在簽約前的座談交流中,褚斌對濱海新區法院、市港航管理局領導一行來港表示熱烈歡迎,并感謝濱海新區法院為港航產業鏈各類企業營造的穩定司法環境,市港航局為北方國際航運樞紐建設提供的法治保障。他表示,天津港集團將以建立共治共建機制為契機,持續發揮國企“壓艙石”作用,恪守法治原則,傳播法治理念,積極開展共治共建宣傳,做好各類保障協調工作,讓協同共治機制惠及更多企業,助力無訟港區建設,為促進全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更好服務國家戰略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李雪春表示,三家單位共治共建,是創新府院聯動,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推動涉港口經濟糾紛源頭預防、訴前化解的有力抓手,三家單位在前期有著開展巡回審判的合作基礎,濱海法院也有著在訴源治理和多元解紛方面的豐富經驗,一定能合力打造好天津港區“無訟、合規”品牌,創建良好的港口法治營商環境。
王洪海表示,推進共治共建為后續持續開展合作,進一步探索建立天津港特色治理模式、促進和保障港產城融合高質量發展提供了重要抓手。下一步,市港航局將以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港口營商環境為目標,加強聯動機制落實,提升管理與服務并重,增強普法宣傳教育成效,助力我市港產城融合高質量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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