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4月起停靠滬港船舶需用低硫油PM2.5減排約10%
2016-02-22 14:10 來源:澎湃新聞
上海市交通委、上海海事局近日發布了《關于上海港實施船舶排放控制區的通告》,規定自2016年4月1日起,船舶在上海港區域靠岸停泊期間(靠港后的一小時和離港前的一小時除外)應使用硫含量不高于0.5%m/m(每噸中硫含量不超過0.5千克)的燃油。
此前,國家交通運輸部表示,將在珠三角、長三角、環渤海(京津冀)水域設立船舶排放控制區,其中,自2016年4月1日起,長三角區域將率先實施減排,船舶在長三角水域排放控制區核心港口(上海港、寧波-舟山港、蘇州港、南通港)靠岸停泊期間使用硫含量不高于0.5%m/m的燃油。
新規實施后,預計PM2.5減排率在10%左右,硫氧化物的減排率在18%左右。同時,由于不同品質的燃油價格差距大,在新規面前航運企業也將面臨考驗。
上海本地PM2.5的構成中船舶排放占8%—10%
根據交通運輸部的規定,長三角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區工作主要分兩個階段實施。2016年4月1日起,要求船舶在核心港口靠岸停泊期間應使用硫含量不高于0.5%m/m的燃油,鼓勵船舶在靠岸停泊期間使用硫含量不高于0.1%m/m的燃油,鼓勵船舶進入排放控制區使用硫含量不高于0.5%m/m的燃油。在評估第一階段措施實施情況后,適時啟動第二階段管控措施,包括船舶進入排放控制區應使用硫含量不高于0.5%m/m的燃油,在靠岸停泊期間應使用硫含量不高于0.1%m/m的燃油,船舶進入排放控制區應使用硫含量不高于0.1%m/m的燃油。
上海市環境監測中心副主任伏晴艷表示,預計第一個階段即靠岸期間換小于0.5%低硫油,對PM2.5一次排放的減排率在10%左右,對硫氧化物的減排率在18%左右。第二個階段,從現在測算的情況來看,對PM2.5的減排可以達到60%以上,對硫氧化物的減排達到將近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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