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就清理和規范海運附加費收費進行專項督查
2015-10-22 11:14 來源:交通運輸部
為落實國務院有關清理規范進出口環節收費要求,切實解決部分貨主反映屬實的不合理收費問題,交通運輸部近日發出通知,決定就開展清理和規范海運附加費收費進行專項督查。
通知要求,班輪公司不得違反《國際海運條例》規定的運價備案要求,出現實際執行運價與備案價格不一致或未備案的情況。班輪公司不得違反誠實信用原則巧設名目,就無實質服務內容的事項收取費用。班輪公司不得長期、固化、只升不降地收取臨時性的海運附加費,如戰爭附加費、緊急燃油附加費等,應根據相關情況或條件的變化及時調整或取消相應附加費。班輪公司不得哄抬價格,在成本沒有發生明顯變化前提下,推動附加費價格過快、過高上漲,如鉛封費等項目。班輪公司不得利用壟斷地位指定服務、強制服務并收費。
根據通知,交通運輸部鼓勵班輪公司合理調整海運費價格結構,將有關海運附加費納入海運運費,采用all-in方式收取。
通知強調,各國際班輪公司應按照相關要求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清理規范,于10月25日前將整改情況經所在地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報交通運輸部水運局。交通運輸部將根據各班輪公司清理規范情況進行抽查。在開展海運附加費專項督查期間,交通運輸部將同時開展國際班輪運價備案檢查。
通知全文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經濟特區交通運輸廳(局、委):
為落實國務院有關清理規范進出口環節收費要求,切實解決部分貨主反映屬實的不合理收費問題,交通運輸部決定開展清理和規范班輪公司海運附加費收費專項督查,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班輪公司不得違反《國際海運條例》規定的運價備案要求,出現實際執行運價與備案價格不一致或未備案的情況。
二、班輪公司不得違反誠實信用原則巧設名目,就無實質服務內容的事項收取費用。
三、班輪公司不得長期、固化、只升不降地收取臨時性的海運附加費,如戰爭附加費、緊急燃油附加費等,應根據相關情況或條件的變化及時調整或取消相應附加費。
四、班輪公司不得哄抬價格,在成本沒有發生明顯變化前提下,推動附加費價格過快、過高上漲,如鉛封費等項目。
五、班輪公司不得利用壟斷地位指定服務、強制服務并收費。
六、鼓勵班輪公司合理調整海運費價格結構,將有關海運附加費納入海運運費,采用all-in方式收取。
各國際班輪公司應按照上述要求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清理規范,于10月25日前將整改情況經所在地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報我部(水運局)。我部將根據各班輪公司清理規范情況進行抽查。在開展海運附加費專項督查期間,我部將同時開展國際班輪運價備案檢查。
特此通知。
交通運輸部
201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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