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鐵水聯運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2023—2025年)》解讀
2023-03-15 14:35 來源:交通運輸部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加快構建現代化綜合運輸體系,近日,交通運輸部、自然資源部、海關總署、國家鐵路局、國鐵集團聯合印發了《推進鐵水聯運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2023-2025年)》(以下簡稱《行動方案》)。為抓好《行動方案》貫徹落實,現就相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出臺背景
推進鐵水聯運高質量發展是加快建設交通強國、構建現代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的重要舉措,也是服務構建新發展格局、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內在要求。《交通強國建設綱要》提出,推動鐵水、公鐵、公水、空陸等聯運發展。《國家綜合立體交通網規劃綱要》提出,加快綜合貨運樞紐多式聯運換裝設施與集疏運體系建設,提升多式聯運效率與物流綜合服務水平。國務院辦公廳《推進多式聯運發展優化調整運輸結構工作方案(2021-2025年)》提出,到2025年多式聯運發展水平明顯提升,基本形成大宗貨物及集裝箱中長距離運輸以鐵路和水路為主的發展格局,全國鐵路和水路貨運量比2020年分別增長10%和12%左右,集裝箱鐵水聯運量年均增長15%以上。
近年來,交通運輸部會同國家相關部門、地方人民政府和有關鐵路、港航等企業,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加快推進全國沿海和內河港口集裝箱、大宗貨物等鐵水聯運發展,取得了明顯成效。但與新時代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相比,還存在鐵水聯運機制不協同、基礎設施聯通不暢、運輸組織效率不高、聯運產品競爭力不強、政策法規標準銜接不夠等問題。為充分發揮水路、鐵路運輸比較優勢和綜合運輸組合效率,加快優化調整運輸結構,推動交通運輸綠色低碳發展,特制定印發《行動方案》。
二、總體目標
《行動方案》明確,到2025年,長江干線主要港口鐵路進港全覆蓋,沿海主要港口鐵路進港率達到90%左右,全國主要港口集裝箱鐵水聯運量達到1400萬標箱,年均增長率超過15%;京津冀及周邊地區、長三角地區、粵港澳大灣區等沿海主要港口利用疏港水路、鐵路、封閉式皮帶廊道、新能源汽車運輸大宗貨物的比例達到80%,鐵水聯運高質量發展步入快車道。
三、主要任務
《行動方案》共提出了4個方面共13項任務,內容覆蓋了全國沿海港口和內河港口、集裝箱和大宗貨物的鐵水聯運。
一是強化一體銜接,提升設施聯通水平。《行動方案》提出,加強港口與鐵路的規劃和建設銜接,統籌考慮主要港口建設條件、運輸需求、貨源分布等,加強集裝箱、大宗貨物鐵路運輸骨干通道與港口集疏運體系規劃建設;推進港口集疏運鐵路設施建設,建立港口集疏運鐵路建設項目清單管理和更新機制,實施主要港口重要港區集疏運鐵路及“最后一公里”暢通工程;加強港口后方鐵路通道與內陸場站能力建設,建好用好鐵路場站,推動鐵水聯運鐵路場站布局優化調整。
二是強化組織協同,提升聯運暢通水平。《行動方案》提出,優化聯運組織方式,鼓勵鐵路、港口、航運開展企業聯合營銷,針對重點貨類發展鐵水聯運;拓展港口航線和運輸服務輻射范圍,加強鐵路班列、船舶班期的銜接匹配,加快國際集裝箱鐵水聯運發展;挖掘鐵路貨運、港口碼頭、船舶運輸潛能,加大運輸服務供給;推進主要適箱大宗貨物“散改集”,加強設施建設和工藝創新,開展港口內貿集裝箱超重運輸治理。
三是強化創新發展,提高聯運服務效能。《行動方案》提出,鼓勵支持鐵路、港口、航運、貨代等加強合作,培育壯大全程物流經營人,打造鐵水聯運龍頭企業品牌;提升口岸通關便利化水平,鼓勵采用先進技術設備快速完成外貿集裝箱貨物檢查,研究推廣進口貨物“船邊直提”和出口貨物“抵港直裝”模式,實行快速通關、快速裝卸轉運,減少“短倒”運輸;推動“一單制”,推進鐵水聯運業務單證電子化和業務線上辦理。
四是強化統籌協調,營造良好發展環境。《行動方案》提出,完善鐵水聯運標準規則,加強相關標準制修訂,完善鐵水聯運作業規則體系;健全市場價格體系,規范重點領域和環節收費行為,鼓勵鐵路、港口、航運企業實行鐵水聯運價格優惠,提升鐵水聯運價格優勢和市場競爭力;推動新一代信息技術與鐵路水運行業融合應用,推動實現海關、海事、鐵路、港口、航運等信息的開放互通、實時獲取。
四、保障措施
一是建立協同推進機制,與國家鐵路局、國鐵集團等單位聯合成立工作專班,開展定期會商,制定實施年度工作要點。積極推進鐵水聯運交通強國建設試點任務,打造一批鐵水聯運示范工程。
二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做好港口樞紐發展空間預留、用地功能管控、開發時序協調,協調加大對主要港口、集疏運鐵路及配套建設工程的用地用海要素保障和鐵路接軌條件支持,加快港口集疏運鐵路建設項目手續辦理,用好國家綜合貨運樞紐補鏈強鏈車購稅政策等。
三是發揮地方積極作用,爭取地方人民政府加大對鐵水聯運發展的重視和政策支持力度,將鐵路集疏運項目建設、集裝箱鐵水聯運發展、大宗貨物港口綠色集疏運結構調整等列入年度重點工作,指導地方加強鐵水聯運工作謀劃、專項研究、統籌安排、資金投入等。
《行動方案》聯合印發后,交通運輸部將緊盯目標任務,每年制定工作要點,定期開展視頻調度和會商,對進港鐵路建設項目庫實施清單管理,根據項目前期工作、用地用海保障、資金落實等情況動態調進調出,通過“小切口”破解鐵水聯運發展突出問題。
延伸:13項主要任務
(一)強化一體銜接,提升設施聯通水平。
1.加強港口與鐵路的規劃和建設銜接。統籌考慮港口集裝箱、大宗貨物鐵水聯運發展需求,港口新建或改擴建集裝箱、大宗干散貨作業區時,原則上同步規劃建設集疏運鐵路。依托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實施監督信息系統,與國土空間規劃管控要素強化協調銜接。加強港口和鐵路的規劃銜接,做好聯運發展線路、樞紐建設用地預留。統籌考慮主要港口建設條件、運輸需求、貨源分布等,加強集裝箱、大宗貨物鐵路運輸骨干通道與港口集疏運體系規劃建設,推動鐵路運輸網絡和水運網絡的高效銜接。
2.加強港口集疏運鐵路設施建設。建立港口集疏運鐵路建設項目清單管理和更新機制,根據項目前期推進、用海用地要素保障和投資落實等情況,對集疏運鐵路建設項目動態更新。重點實施主要港口重要港區集疏運鐵路及“最后一公里”暢通工程,配足到發線、調車線、裝卸線等鐵路設施,實現鐵路深入碼頭堆場。鼓勵地方人民政府和港口、航運企業積極參與集疏運鐵路項目建設,推進港口集疏運鐵路投資建設多元化。
3.加強港口后方鐵路通道與內陸場站能力建設。研究港口后方鐵路運輸能力問題,加快不滿足運輸需求的瓶頸路段的新線建設或擴能改造。建好用好鐵水聯運的鐵路場站,完善接卸、堆場、道路等配套設施,推進鐵路港站與港區堆場“無縫銜接”。結合國家物流樞紐、國家綜合貨運樞紐、鐵路物流基地等,推動鐵水聯運鐵路場站布局優化調整,實施一批鐵路內陸場站建設和擴能改造項目,滿足業務辦理需求。
(二)強化組織協同,提升聯運暢通水平。
4.優化聯運組織方式。鼓勵鐵路、港口、航運企業聯合開展市場營銷,加強鐵水聯運貨源開發,大力發展跨境電商、冷藏箱、商品汽車、適箱散貨等鐵水聯運,推動形成“聯運樞紐+物流通道+服務網絡”的鐵水聯運發展格局。推動鐵水聯運全程組織,探索開展聯運集裝箱共享共用、聯合調撥,減少集裝箱拆裝箱、換箱轉運、空箱調運等,在鐵水聯運領域率先實現“一箱到底、循環共享”突破。有條件的區域推進鐵路重去重回、直達運輸等方式,開通點對點短途循環班列,提升運輸時效性。
5.拓展聯運輻射范圍。根據運輸需求、貨源分布等,積極拓展主要港口國內國際航線和運輸服務輻射范圍,支持將海港功能向內陸延伸,促進海陸高效聯動,提升海港輻射帶動能力;拓展鐵路貨運市場,加強鐵路班列、船舶班期的銜接匹配,增強鐵水聯運服務能力和水平。統籌布局鐵路集裝箱、大宗貨物辦理站點,發展鐵路無軌站,拓展內陸貨源市場。加快國際集裝箱鐵水聯運發展,進一步推動以主要港口為節點的中歐班列、過境運輸班列和西部陸海新通道班列發展。發揮“西煤東運”“北煤南運”聯運主通道作用,推動聯運裝備自動化、專業化、綠色化發展,進一步增強煤炭鐵水聯運服務和保障能力。
6.充分挖掘聯運通道運輸潛力。挖掘聯運鐵路貨運潛能,統籌高鐵與普速列車、客車與貨車運輸需求,統籌國家鐵路、地方鐵路等運輸能力,進一步簡化鐵路箱提還箱手續,提升不同產權鐵路直通運輸便利化水平。挖掘聯運港口潛能,通過碼頭改擴建、設備自動化改造、增配橋吊、擴容堆場等方式,積極推進既有集裝箱碼頭智能化改造、通用碼頭專業化改造、老舊碼頭提升改造工作,提升港口服務保障能力和安全韌性。挖掘聯運船舶運輸潛能,進一步優化船期安排、船岸銜接,加快船舶運力周轉。
7.推進“散改集”運輸。積極推進糧食、化肥、銅精礦、鋁礬土、水泥熟料、焦炭等適箱大宗貨物“散改集”,加強港口設施設備建設和工藝創新,鼓勵港口結合實際配置“大流量”灌箱、卸箱設備,鼓勵鐵路針對大客戶開行“散改集”定制化班列。深入開展港口內貿集裝箱超重運輸治理,加強港口、航運、鐵路企業間聯動,禁止超重箱進出港口、裝卸車,促進鐵水聯運安全發展。
(三)強化創新發展,提高聯運服務效能。
8.培育鐵水聯運龍頭企業。鼓勵支持鐵路、港口、航運、貨代等企業加強合作,以平臺為支撐、以資本為紐帶、以股權合作為方式,通過成立合資公司、組建運營機構、成立區域發展合作聯盟、跨產業集群等形式,加強聯運物流資源整合,支持發展專業化、數字化、輕資產的多式聯運經營主體,培育壯大全程物流經營人,提供全程綜合物流解決方案。鼓勵具備條件的聯運經營人開展業務流程改造,壓縮業務冗余環節,提供“一站托運、一次收費、一次認證、一單到底”的“一站式”門到門服務,打造鐵水聯運龍頭企業品牌。
9.提升口岸通關便利化水平。積極推進便捷通關,鼓勵具備條件的地區利用先進技術設備快速完成進出口集裝箱貨物檢查,增強鐵水聯運客戶粘性。研究推廣進口貨物“船邊直提”和出口貨物“抵港直裝”模式。推動條件成熟的鐵水聯運港站與港區作業一體化管理,實行快速通關、快速裝卸轉運,減少“短倒”運輸。
10.推動鐵水聯運“一單制”。推進鐵水聯運業務單證電子化和業務線上辦理。依托多式聯運示范工程建設,開展集裝箱鐵水聯運領域“一單制”,研究在鐵水聯運領域率先突破“一單制”運單物權問題。鼓勵具備條件的聯運企業發展“一單制”服務,研究完善“一單制”電子標簽賦碼及信息匯集、共享、監測等功能,推動單證信息聯通和運輸全程可監測、可追溯。
(四)強化統籌協調,營造良好發展環境。
11.完善鐵水聯運標準規則。研究推動水運和鐵路在貨物分類、裝載要求、運輸管理、安全監管、計費規則、危險貨物等方面的政策法規標準協調與銜接,加強聯運裝備技術、作業程序、服務質量、電子數據交換等標準制修訂。開展統一水運、鐵路運輸貨物品名劃分研究,完善鐵水聯運作業規則體系,研究含鋰電池貨物等的鐵水聯運標準,開展鐵路運輸雙層高箱及其專用車型技術條件的研究。
12.健全市場價格體系。鼓勵港口企業實行鐵水聯運業務港口作業包干費優惠,鐵路、航運企業延長集裝箱使用期,研究完善鐵路運價調節機制,鼓勵港口、航運、鐵路企業與客戶簽訂量價互保協議、延長堆場堆存使用期等,研究“一口價”聯運收費模式,提升鐵水聯運價格優勢和市場競爭力。規范鐵路、港口、船代、船公司、貨代等重點領域和環節收費行為,做到清單與實際相符、清單外無收費。實施靈活的鐵路價格調整策略和運費結算模式,給予信用較好單位一定的結算期。
13.強化科技創新驅動。推動5G、北斗導航、大數據、區塊鏈、人工智能、物聯網等在鐵路水運行業深度應用,探索推進跨區域、跨業務協同和貨物全程追蹤。推動海關、海事、鐵路、港口、航運等信息開放互通,探索實時獲取鐵路計劃、到發時刻、貨物裝卸、船舶靠離港等信息,實現車、船、箱、貨等信息實時獲取。支持鐵水聯運信息系統互聯互通,鼓勵發展第三方供應鏈全鏈路數據互聯共享服務。完善鐵水聯運信息交換接口標準體系,推動鐵路、港口等信息系統對接和實時交換,提升港鐵協同作業效率和聯運服務整體效能。
-
暫無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