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向價值——對港口資源整合的思考
2017-06-29 11:21 來源:中國船檢
近幾年,受長江經濟帶、“一帶一路”國家戰略等的驅動,國內港口動作不斷。進入2017年,國內港口資源整合再次迎來新一輪熱潮。那么,如何看待新一輪的港口資源整合熱潮?未來港口資源整合應沿著什么路徑進行?
港口資源整合的歷史
港口資源包括自然資源、經營資源和行政資源。自然資源主要包括岸線、水域、陸域等資源;經營資源,包括港口生產經營中所需要的人力、財力、物力、市場、管理、信息、知識技能和技術,以及品牌等資源,既有看得見摸得著的碼頭、堆場、航道、設施設備等有形資源,也有管理、信息、知本、技術等無形資源;行政資源,包括政府對港口行業的行政管理以及其他涉及到港口相關業務管理的部門、層級、體制、政策、法律、法規等要素。港口資源整合就是通過行政、市場等手段,將某一特定區域內、具有相同腹地、占有相同資源、存在一定競爭關系的港口自然資源、經營資源和行政資源在不同主體間進行優化配置,以實現港口自然資源的高效利用。簡言之,港口資源整合就是港口資源的優化配置。
“我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二五’規劃綱要”中明確提出:“要深化港口岸線資源整合、優化港口布局”。2011年12月17日,交通運輸部出臺的《關于促進沿海港口健康持續發展的意見》中提出“繼續推進港口結構調整與資源整合”。
2003年開始,上港集團實施“長江戰略”,沿著集裝箱運輸鏈向長江腹地南通、武漢、南京、重慶、九江等港口進行投資。上港集團從企業經營資源層面進行的資源整合,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與長江沿線各港口在資本、業務等方面的合作,將港口腹地從長三角伸入整個長江流域。
2006年1月1日,廈門和漳州兩市所管轄的8個港區成立了新的廈門港口管理局,這次改革涉及廈門、漳州兩市和招商局漳州開發區,是對跨行政區域港口整合的一次探索、創新和突破,對于加強廈門灣港口資源整合和綜合開發、改善廈門港集疏運條件、進一步做大做強廈門港,更好地發揮廈門龍頭港對整個海峽西岸經濟區發展乃至全國內地縱深腹地的輻射效應,對今后福建其他海灣“一灣兩港”的整合改革都將起到促進作用。
2007年,廣西自治區把原防城港、欽州和北海三港的國有資產重組,成立了廣西北部灣國際港務集團,對北部灣港口進行統一經營。廣西北部灣國際港務集團的成立,對減少惡性競爭、提高岸線資源利用效率發揮了巨大的作用。
2008年,在遼寧省政府支持下,大連港集團和錦州港集團組建了共同開發錦州港西部海域的合資公司;其后,遼寧省政府要求大連港集團對綏中、葫蘆島、錦州、太平灣、海洋紅等地港口資源的整合、營口港集團對盤錦港口資源的整合,推進遼寧沿海港口資源的優化配置。
2009年,河北港口集團有限公司成立,旨在發揮秦皇島、唐山、滄州三地港口優勢,在繼續保持煤炭業務優勢、確保國家能源運輸安全的同時,大力發展雜貨、集裝箱和綜合物流業務,加速產業聚集,推動結構升級,積極拉動冀中南、環京津和冀東三大經濟區發展。
2015年8月28日,浙江省海港投資運營集團有限公司由浙江省海洋開發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更名后在舟山正式揭牌。2015年9月29日,寧波港集團與舟山港集團完成控股式合并,成立寧波舟山港集團有限公司并在寧波掛牌。2015年12月,寧波舟山港集團資產注入省海港集團,成為省海港集團的全資子公司;寧波港股份通過定向增發,吸收舟山港股份資產。
2017年5月22日,江蘇省港口集團有限公司在南京正式掛牌成立。新集團總資產900億元左右,凈資產300億元左右。最大股東為江蘇省國資委下屬的江蘇交通控股有限公司,省屬港航企業以及南京、連云港、蘇州、南通、鎮江、常州、泰州、揚州等沿江沿海8市國有港口企業,已整合并入江蘇省港口集團。而此前納入《江蘇省沿江沿海港口布局規劃(2015-2030年)》的鹽城港和無錫(江陰)港,目前還未在江蘇省港口集團中納入。江蘇省港口集團的經營范圍則主要包括:港口運營管理,港口基礎設施建設,遠洋、沿海、長江及內河航運,陸上貨物運輸,倉儲物流,大宗商品交易,港口和航運配套服務,沿江沿海岸線及陸域資源收儲和開發利用,港口產業投資,涉江涉海涉港資產管理,股權和基金的投資、管理和運營。
伴隨著企業層面的整合,對行政資源的整合也越發強烈,比如廣西北部灣成立北部灣港口管理局,標志著廣西北部灣港三港整合后,真正意義上實現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統一管理、統一運營的“四統一”管理模式正式開啟。2015年底,中央編辦批準浙江組建海洋港口發展委員會,為省政府直屬正廳級機構。省海港委將根據省政府授權履行有關省級經濟管理權限,負責海洋和港口經濟發展的宏觀管理和綜合協調,統一協調管理全省海洋港口發展工作。
港口資源整合的價值與效應
港口資源整合作為優化資源配置、提升港口資源利用效率、減少惡性競爭等的有效手段,符合政府進行有效宏觀調控的需要,也符合港口企業追求自身做大做強和可持續發展的需要,其發展方向是正確的。港口資源整合,有利于摒棄相鄰港口之間的同質化競爭、優化和集約使用岸線、優化港口的集疏運體系、探索最佳的物流通道等方面都有積極意義。在現階段,港口適應度已經逐步走向適度超前,少數區域已經出現了能力過剩。在這樣的市場環境下開展資源整合,倒是容易在各種利益的相互交織中達成一致意見。省級層面的港口集團雖然得以成立,但各個港口的地域專屬性依然存在。比如連云港與南京港之間雖然整合了,但卻不會影響各自市場供需關系,二者在定價方面的協調顯然不可能。如果堅信港口的地域專屬性以及與各自的物流通道之間關聯的市場屬性,那么省域內港口的合與分確實不會對市場造成什么影響。
當看到整合帶來諸多收益的同時,卻也可能產生諸多意想不到的問題。必須認識到,港口資源整合并不是一個具有普適性的資源優化配置方式,也不是港口行業調結構、轉方式的唯一手段,是在某一特定區域內經濟社會發展條件、港口自然條件和行業發展條件下出現的一種必然趨勢,港口資源整合牽扯到利益的調整和重新分配,是有成本、有代價、有風險的,如果處理不當,會產生負效益,背離利用港口資源整合促進港口資源利用效率提高的目的。
當省域內的港口都變成一家港口企業的時候,原先通過市場競爭來確定的市場格局變成了企業內部各區域板塊之間的格局。這種格局下,價格信號如何真實地傳遞市場的供需關系?市場競爭的邏輯是優勝劣汰,劣汰的過程確實是社會資源的損失。但是當港口企業都變成一家的時候,固然少了劣汰帶來的社會資源損失,但會不會產生因激勵不足導致的效率損失?整合之后的港口集團,可能會因為企業內的相互協調而產生物流網絡優化效應,這是正面效應,但會不會因為價格信號失靈而產生對供需關系不敏感,反而降低物流運行效率的情況?《港口法》的基本邏輯是“一城一港”,而現在許多省已經變成了“一省一港”,市級的港口管理機構如何對省級的港口企業進行管理?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該如何對日益盛行的港口資源整合進行行業管理?該如何讓其進入良性發展的軌道并排除其可能涉嫌的不正當競爭或壟斷?省域的港口資源整合并非把所有的港口都整合在內,省域內其他未被整合進來的港口,未來在參與競爭的過程中是否處于劣勢?中小港口企業和民營企業的利益如何保障?一家獨大的企業來服務客戶更好,還是讓大中小企業都來參與市場更好?大企業有規模經濟效應,卻也會產生大企業病,企業內耗同樣會造成社會資源的浪費。
社會各界對港口資源整合的認識
筆者對省級層面的港口資源整合進行了一次問卷調查,調查的主題是:“您對成立省級層面的港口集團有何看法?”其下有三個問題:第一,對港口集團自身有好處,但會損害上下游企業的利益;第二,對港口集團乃至上下游企業都沒有好處;第三,不好判斷,依賴企業運行模式以及政府監管力度。選中第一條的有40人,選中第二條的也是40人,選中第三條的是32人。由此可見,社會各界對于省級層面的港口資源整合并沒有明顯的傾向性意見,成敗與好壞都依賴未來整合過程中的具體實踐。
還有不少朋友直接以留言的形式發表了觀點。比如:
廣州港集團副總經理宋小明——省級層面沒有問題的,各種法律特別是反壟斷法懸在頭上,價格上不可能亂來,何況,各省之間還有競爭,各種運輸方式還在競爭。有利的是海洋岸線資源不再過度開發,各港口企業集團的發展不再耗費大量財政補貼,政府可以將原來補貼的財政資金用于改善民生。接下來,港口行政管理體制也應該做相應的改變。
國家發改委綜合所王東明——逆市場化不可能有優質服務。不知道你是否看過當時國營飯館服務員的臉色?現在都在國有化和集團化,相互壟斷和互相頂牛,只能是系統效率的缺失。
雅科德(上海)海事服務有限公司總經理張兵華——行政手段確實也有局限性,但在港口這一塊應該還是有效的,因為港口業務的總體需求基本取決于當地經濟尤其是貿易的體量,被其它地方的港口替代的比例不是很大。因此在需求基本不變的情況下調整港口的整體供應、優化布局,是供給側改革的有效之舉。但造船和航運行業則不同,其市場總體需求和供應是全球范圍的,地方政府甚至以中國之大都無法改變市場的需求和供應,因而不少干預政策既解決不了問題,也常令人詬病。行政手段確實不可推而廣之。在市場高漲、供不應求的時候,以市場手段解決問題是最快的滿足市場需求并避免壟斷的手段。但在低迷、供過于求的階段,壟斷不是主要矛盾,市場的手段不一定有效。而且各地政府往往出于各種因素的考量對本地的投資要扶持,會進一步追加投資或持續輸血,結果造成更大的浪費,造船行業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因此港口行業和造船行業這種重資產型的行業在限定的市場范圍內在市場低迷期利用一下行政手段能夠在短期內解決嚴重的投資浪費和資源錯配問題,從而降低整個行業的成本,因而未必不是一個好方案。
連云港海通物流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張國興——通過行政的力量而非市場之手所搞的整合,只會助推壟斷,航運企業會更難。
江蘇金馬運業有限公司董事長江宗金——港口資源整合后對區域港口經濟發展十分有益,將會淘汰一批中小弱經營管理不好的企業。
港口資源整合的總體方向
在當前和未來較長時期內港口需求逐步放緩、而港口碼頭能力已經出現局部過剩的背景下,除進一步加強港口規劃管理,嚴格控制岸線、水域、陸域等自然資源使用外,未來我國沿海港口資源整合的重點是對經營資源的整合,通過對經營資源的整合實現自然資源的優化配置,并輔之以適當的行政資源整合。在港口經營資源整合的手段上,應該讓市場作為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輔之以政府政策引導,以企業為主體,鼓勵采取兼并重組、交叉持股等產權紐帶的方式進行整合。同時也要認識到,港口資源整合不應“一刀切”,而應根據各地經濟社會和港口發展的情況有針對性地進行整合,整合的早晚、快慢和節奏需要把握。
江蘇省提出了“港口強省”的口號,其中“強”應該是服務方的服務能力更強,并且具有可持續發展能力。作為整合后的港口集團,應該有義務向全社會傳達這樣的信息:整合的目標不是增強自身的話語權,不是形成壟斷力,而是為了更好地為客戶服務。希望看到港口企業的社會責任在資源整合過程中彰顯,而不是將過去過度投資帶來的惡果讓全社會承擔。港口企業整合在給港口帶來正向價值的同時,也希望對上下游產業鏈帶來正向價值,并有利于節約行政資源,優化自然資源利用。如果上述幾方面都是正面價值,那么這樣的港口資源整合就是成功的。(謝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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